关于做好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港澳台生:
现启动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1.评选范围: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3.奖励名额及金额: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全校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评定标准。
五、报送材料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提交材料: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表格需要粘贴学生本人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人选照片(2寸彩色正面照一张);
(3)《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9月23日12:00前送交至研究生科(天河院区9号楼708),电子版发送至wangbj6@mail.sysu.edu.cn
附件:1. 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2. 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科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