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5-09-22

港澳台生

启动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

二、评选对象

1.评选范围: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3.奖励名额及金额: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三、名额及奖励金额

全校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评定标准。

五、报送材料

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提交捐赠单位审定,最终获奖名单以捐赠方确定为准。

提交材料: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表格需要粘贴学生本人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人选照片(2寸彩色正面照一张);

3)《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9月23日12:00前送交至研究生科(天河院区9号楼708),电子版发送至wangbj6@mail.sysu.edu.cn

 

附件:1. 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2. 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