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2027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就业协议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推荐表办理工作
(一)办理范围
2027届预毕业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国际学生、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二)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三)办理方式
学生根据表格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具体填写示例参见附件1。
(四)盖章流程
请11月1日前填写就业推荐表后送交研究生科审核,由研究生科集中向党委学生工作部申请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二、就业协议书办理
(一)办理范围
2027届预毕业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国际学生、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二)办理方式
2027届毕业生采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申请和签订均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指引与常见问答详见附件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研究生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完成生源绑定并在附件处上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协议书后,向研究生科申请就业协议书,与符合其少干计划协议要求的用人单位签定协议。
(三)办理时间
2026年10月20日起。
(四)解约事宜
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其编号和二维码是唯一的。一旦用人单位盖章生效后,在未完成解约手续的前提下不能再申请另外一份就业协议书。
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原签约单位申请解约的,需先向研究生科提出申请,研究生科同意后,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完成解约流程,解约模块目前暂未开放,开放时间预计与往年大致相同,具体请待后续通知。
附件:1. 2027届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指引
2. 2027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说明(学生版)
研究生科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