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调节价项目/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人:财务部
发布日期:2025-09-22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医保局关于公布美容整形类和脑机接口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7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公布“化学毒物定性检测”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穗医保发〔2025〕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减张美容缝合费”等66项市场调节价/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实施自主定价(全自费),同时按照广东省/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有关通知取消94项已定价项目,收费标准具体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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