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
补充说明: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博士生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2021级及此前年级具体指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2022级及此后年级具体指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
三、名额分配
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我院名额分配表如下:
培养层次 |
类型 |
毕业生人数 |
可推荐名额 |
硕士 |
国(境)内学生 |
175 |
8 |
港澳台侨学生 |
6 |
1 |
|
国际学生 |
3 |
1 |
|
博士 |
国(境)内学生 |
145 |
7 |
港澳台侨学生 |
2 |
1 |
|
国际学生 |
0 |
0 |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5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bj6@mail.sysu.edu.cn,纸质版报送研究生科(附发表论文首页、奖状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学生答辩:暂定于5月26日进行申请答辩,请各位参评者预留好时间,并提前准备好PPT(2分钟以内)于24日前发送至邮箱wangbj6@mail.sysu.edu.cn。
(3)医院初审:5月26日前,医院依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及本院评选细则,进行优秀毕业生申请及审核工作,形成本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公示结果。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6月上旬。
(5)学校审议并公示评审结果:6月中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7)注意: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公布结果为准。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科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