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12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2004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实施办法》(粤教高[2003]112号)、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及学校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我院2015届毕业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同学按通知要求完成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

一、采集对象

1.预计2015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应届学历教育研究生;

2.延期至2015年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已参加过相片采集,延期至今年毕业的研究生可以不用再次采集)。

二、时间、地点

11月24日下午1400-1500,北校区旧研楼一楼北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相片采集将由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派人到我校统一进行,因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请各位同学务必提前到达,听从现场带队老师指挥。

1.请毕业生带好二代身份证;

2.现场收取拍摄费(每生15元);

3.不能穿着黄绿色上衣;

4.我院院系代码82000

四、关于个别无法参加集中拍摄的研究生的补拍安排

如个别预毕业研究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拍摄,请务必于2015430日前自行前往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拍摄,过时不能补拍。拍摄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散拍费用:40/人,在拍照时直接交给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

散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永乐电器后面,府前大厦对面,坐地铁请在中山纪念堂D1出口或公园前站I出口下车)。

联系电话:02083398378

五、学生相片信息核对

请毕业生在拍摄40天后登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核实本人相片信息。

 

研究生科

    2014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