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及开学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15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2016年寒假自 2016124日起至2016220日止,研究生的寒假放假时间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科研工作任务具体安排。寒假期间学生工作的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本科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20161号)。为做好新学期研究生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16222日--26日为研究生注册时间,请各位研究生届时携带研究生证前来我院研究生科进行注册。

二、 注册对象

除休学外的所有在籍研究生,尤其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同学须及时前来注册:

1. 延期答辩的研究生;

2.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或经过研究生院审批派出,目前在国外进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可由其他同学将其研究生证上交研究生科注册);

3. 按培养计划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

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在校研究生。

三、延迟注册处理

不能在规定时间注册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于返校后前来研究生科办理补注册手续。未注册的研究生暂停发放生活津贴。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研究生科

2016115日